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投入进行后,为了减少突加负荷时的机械及电流冲击,在满足供电要求的情况下,紧急负荷更好按时间间隔分级增加。根据和规定,自动化机组自起动成功后的允许加载量如下:对于标定功率不大于250KW者,允许加载量不小于百分之五十标定负载;对于标定功率大于250KW者,按厂品技术条件规定。如果瞬时电压降及过渡过程要求不严格时,一般机组突加或突卸的负荷量不宜 超过机组标定容量的百分之七十。
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发电机容量的确定 。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的标定容量为经大气修正后的12h标定容量,其容量应能满足紧急电总计算负荷,并按发电机容量能满足负荷中单台更大容量电动机起动的要求进行校验。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一般选用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其标定输出电压为400V 。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所用燃油性质应一致,以便进行维修保养及共用备件。
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的选择 。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宜选用高速、增压、油耗低、同容量的柴油发电机组。高速增压柴油机单机容量较大,占据空间小;柴油机选用配电子或液压调速装置,调速性能较好;发电机宜选用配无刷励磁或相复励装置的同步电机,进行较可靠,故障率低,维护检修较方便;当负荷中单台空调器容量或电动机容量较大时,宜选用三次谐波励磁的发电机组;机组装在附有减震器的共用底盘上;排烟管出口宜装设消声器,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