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每5 层内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0 ㎡,且在该楼梯间的较高部位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00 ㎡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0 ㎡,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 ㎡。
3.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0 ㎡。
4.可开启外窗应方便开启;设置在高处的可开启外窗应设置距地面高度为1.30m~1.50m 的开启装置。
5.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计算应按式(3-10-1)计算,与自然排烟相关要求相同。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量大于1000m³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³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3、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甲、乙、并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
火灾发生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所有消防应急照明和标志灯具立即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帮助人员安全、迅速、有序地逃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1.应急转换时间
在火灾突发的情况下,如正常照明关断,人们极易引起恐慌。对于人员比较熟悉环境的一般场所,在几秒钟之内即产生逃生的本能反应,此时照明中断可能引起较大混乱;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特征和状态复杂,如商场、机场和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较长的地中断照明时间,必定会导致相互撞伤、踩伤等伤亡情况发生。因此,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其它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2.蓄电池组初装容量
100m 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90min;100m 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180min;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540 min。
消防车道是指消防车在实施救火时能够顺利通过的道口,比如公路、小区道路等的路面宽度都必须能够使消防车顺利通过;消防车的长、宽、高是影响消防车道通行能力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一般消防车的长度均大于或接近10m,高度近4m,宽度近2.5m。《建规》和《高规》中规定了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就是依照国内使用的各种消防车辆外形尺寸而确定的。
而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都安有消防指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