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三条规定: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服务范围:
可承担计算机断层X射线摄影装置(CT)、DR、普通X射线诊断设备、X射线摄影、CR、牙科X射线机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业务流程:
业务受理→签订合同→收料→现场检测(勘察)→报告编写→质量审核→评审→报告修改→ 报告签发。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培训
第七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第八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第九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第十条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当由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承担,培训单位可会同放射工作单位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和有关规范或标准实施和考核。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放射诊疗设备检测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的意义是确定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发现存在的放射安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中科检测具备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服务,具体费用可以咨询中科检测工程师了解。
检测周期:
验收检测:放射诊疗设备新安装、重大维修后的验收检测
状态检测:正常使用情况下每年一次
稳定性检测:医疗卫生单位自身要求检测
检测标准:
WS 518-2017 乳腺X射线屏片摄影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 522-2017 乳腺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 530-2017 乳腺计算机X射线摄影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 520-2017 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 521-2017 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DR)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 581-2017 牙科 X 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 76-2017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 519-2019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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